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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全国学生定向锦标赛竞赛规程

创建时间:2018-04-28 00:00

大体协定向(2018)通字第 004 号

关于举办 2018 年全国学生定向锦标赛的通知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教育厅(教委)体卫艺处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教育局,学生体育协会,各定向分会会员学校:

根据大体协[2018]63 号,由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、中国中学生体 育协会联合主办,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定向分会执行,福建省漳州市 龙文区人民政府、漳州市教育局联合承办,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、 漳州理工学院、青蛙王子(中国)日化有限公司等单位协办的“2018 年全国学生定向锦标赛”将于 2018 年 8 月 18 日至 25 日在漳州市举行。 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参赛的各项准备工作,并严格按照竞赛规程的有关 规定执行。

附件:2018 年全国学生定向锦标赛竞赛规程


抄送:福建省教育厅、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、漳州市教育局、 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

附件:

2018 年全国学生定向锦标赛竞赛规程

 

一、主办单位

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

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

二、执行单位

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定向分会

三、承办单位

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

福建省漳州市教育局

四、协办单位

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

漳州理工职业学院

青蛙王子(中国)日化有限公司

百威英博雪津(漳州)啤酒有限公司

五、参赛单位

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定向分会会员单位

六、竞赛时间和地点

时间:2018 年 8 月 18 日--8 月 25 日

地点:福建省漳州市

七、竞赛分组和项目

(一)竞赛分组

1.本科院校设:高校精英组、高校专业组、军事院校组、本 科甲组、乙组和丙组;若军事院校组参赛队不足 6 支,改为参加 高校专业组的比赛。

2.专科院校设:专科甲组;

3.中学设:高中精英组、高中组、初中精英组和初中组;

4.平行组:根据《中国学生徒步定向竞赛规则》平行分组。

(二)竞赛项目

1.高校精英组、高校专业组、军事院校组 短距离赛、距离赛、长距离赛、百米定向、短距离混合接 力赛(2 男 2 女)、团队赛(3 人)。

2.本科甲组、本科乙组、专科甲组、高中组: 短距离赛、中距离赛、积分赛、百米定向、短距离混合接力 赛(2 男 2 女)、团队赛(3 人)。

3.本科丙组、初中精英组和初中组: 短距离赛、中距离赛、积分赛、百米定向、短距离混合接力 赛(2 男 2 女)、混合团队赛(2 男 2 女)。

4.高中精英组 短距离赛、中距离赛、长距离赛、百米定向、短距离混合接

力赛(2 男 2 女)、混合团队赛(2 男 2 女)。

八、参赛条件

(一)运动员基本条件

1.运动员必须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、中华人民共和国 居民身份证(第二代),或香港、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居民 身份证和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定向分会会员单位正式学籍的全日 制在校、在读学生;

2.运动员在参赛前必须按照要求进行注册,注册办法详见“关 于中国学生体育竞赛管理系统正式启用的通知”。

3.非会员学校必须在 2018 年 5 月 10 日前向中国大学生体育 协会定向分会申请入会,获得会员资格后方可办理运动员注册、 报名参赛手续,并按后续会费交纳通知补交纳会费。

4.2017 年的会员单位按“关于暂缓交纳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 定向分会 2018 年会费的通知”暂缓交纳 2018 年会费保留会籍, 先办理报名参赛手续,并按后续会费交纳通知补交纳会费。

(二)各组别条件

1.高校精英组

(1)必须符合以上“(一)”的条件;

2)定向项目高水平运动队试点高校,或运动队中有定向高 水平特招学生的高校;

3)运动员参赛年龄为 18 至 28 周岁(1990 年 9 月 1 日(含) 以后,2000 年 9 月 1 日以前出生者),且大学(本科和专科)入学 时年龄不超过 22 岁者。

2.高校专业组

1)必须符合以上“(一)”和“(二)1(3)”的条件;

2)体育院校;

3)运动员中有体育院系学生的综合性院校。

3. 军事院校组

1)必须符合以上“(一)”和“(二)1(3)”的条件;

2)军事院校。

4.本科甲组

1)必须符合以上“(一)”和“(二)1(3)”的条件;

2)2017 年全国学生定向锦标赛本科甲组团体总分前 15 名 的本科院校和本科乙组团体总分前 5 名,且运动员中没有体育院 系学生和体育特长生(所有体育项目)的本科院校。

5.本科乙组

(1)必须符合以上“(一)”和“(二)1(3)”的条件;

2)2017 年全国学生定向锦标赛本科甲组团体总分 15 名之后的本科院校、本科乙组团体总分 5 名之后的高校及本科丙组团 体总分前 10 名,且运动员中没有体育院系学生和体育特长生(所有体育项目)的本科院校。

6.本科丙组

(1)必须符合以上“(一)”和“(二)1(3)”的条件;

2)2017 年全国学生定向锦标赛本科乙组团体总分 15 名之 后及丙组团体总分 10 名之后,且运动员中没有体育院系学生和体 育特长生(所有体育项目)的本科院校;以及 2018 年新参赛的, 且运动员中没有体育院系学生和体育特长生(所有体育项目)的 本科院校。

7.专科甲组

(1)必须符合以上“(一)”和“(二)1(3)”的条件;

(2)专科院校。

8.高中精英组

(1)必须符合以上“(一)”的条件;

(2)运动员参赛年龄为 15 至 19 周岁(1999 年 9 月 1 日(含) 以后,2003 年 9 月 1 日以前出生者)的高中生;

(3)2017 年全国学生定向锦标赛高中精英组参赛运动员,以 及获得高中组个人项目前 8 名的运动员(只限报高中精英组,不 得报高中组);

(4)符合“8(1)、(2)”的条件,不符合“8(3)”的条件 的高中生可以申请参加高中精英组的比赛,但必须在 2018 年 5 月20 日前向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定向分会提出书面申请,经批准后 方可报名参赛(分会网站附件下载申请,并按要求填写)。

9.高中组

符合以上“(一)”和“(二)8(2)”条件的高中生。

10.初中精英组

(1)必须符合以上“(一)”的条件;

(2)运动员参赛年龄为 12 至 16 周岁(2002 年 9 月 1 日(含) 以后,2006 年 9 月 1 日以前出生者)的初中生;

(3)2017 年全国学生定向锦标赛初中精英组参赛运动员,以 及获得初中组个人项目前 8 名的运动员(只限报初中精英组,不 得报初中组);

(4)符合“10(1)、(2)”的条件,不符合“10(3)”的条 件的初中生可以申请参加初中精英组的比赛,但必须在 2018 年 5 月 20 日前向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定向分会提出书面申请,经批准 后方可报名参赛(分会网站附件下载申请,并按要求填写)。

11.初中组

(1)必须符合以上“(一)”和“(二)10(2)”的条件;

注:同一所大学可以同时组织定向高水平运动员参加精英组 的比赛,也可组织体育院系学生和除定向以外其它项目的体育特 长生参加高校专业组的比赛,还可同时组织普通学生参加本科组(本科甲、乙、丙组)的比赛;各参赛单位在能够确保学生运动 水平及安全的前提下可以组织普通学生参加专业组或精英组的比 赛,可以组织体育院系学生和除定向以外其它项目的体育特长生 参加高校精英组的比赛,但同一名运动员只能报名参加一个组别 的比赛。同一所中学可以同时报名参加中学精英组和中学组的比 赛,但同一名运动员只能报名参加一个组别的比赛。

九、注册及报名

(一)运动员注册

1、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以运动员所在学校为单位在《中国学 生体育竞赛管理系统》(www.nssc.org.cn)中进行网上注册和报 名。

2、参赛运动员所在学校的学校管理员需登录《中国学生体育 竞赛管理系统》(www.nssc.org.cn)进行运动员和教练员网上注 册和报名。参赛运动员在完成网上注册成功后进行网上报名(详 见《中国学生体育竞赛管理系统》首页的“系统使用者必看”和 “IE 浏览器调整”中的相关规定。

注册时,需按要求填写教练员信息、运动员信息、上传参赛 运动员本人的学生证(电子版)、第二代身份证件(电子版)、 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及队伍的全家福照片(照片需根据网站要求调整尺寸大小)等有关材料。注册工作联系人:孙变丽、李阳,联 系电话:010-66093753、66093749.

(二)报名

1、参赛运动员在网上注册终审通过后方可进行报名。

2、各高校可以直接报名参赛;各中学报名参赛时,须同时报 所在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教育厅备案。

3、各单位各组别限报 1 队,每队限报:领队 1 人,教练员 2 人,男、女子运动员各 4 人。

4、各项目限报人数

(1)短距离赛:各组别每单位男、女各限报 3 人;

(2)中距离赛:各组别每单位男、女各限报 2 人;

(3)长距离赛:各组别每单位男、女各限报 2 人(限高校精 英组、高校专业组、军事院校组和高中精英组);

(4)积分赛:各组别每单位男、女各限报 2 人(不包括高校 精英组、高校专业组、军事院校组和高中精英组);

注:长距离赛、中距离赛和积分赛同时举行,运动员只能参 加其中一个项目的比赛。

(5)百米定向:各组别每单位男、女各限报 3 人;

(6)团队赛:各组别每单位男、女各限报 1 队;

(7)混合团队赛和混合接力赛:各组别每单位限报 1 队。

5、参加 2017 年全国学生定向锦标赛并取得有效成绩的运动 员,必须在报名表上注明其所取得的成绩,以便合理编排。未如 实填报成绩者,一经发现,将取消比赛资格。

6、运动员只允许报名参加一个组别的比赛。

7、报名不足 6 队的组别,取消该组别,通知报名单位,可改 报组委会指定的其他组别。

8、报名后不得更改、调整、增加和补充。

9、如有报项不符合规程规定的单位,执行单位有权删去不符 合的项目、运动员。

10、本次比赛采用下载表格报名,报名时间为 2018 年 5-6 月 份,具体报名时间及办法以后续通知为准。

人:何曦(13031036199)、宋江(13001000414);

电话传真:010-82322966;

E - m a i l: cuoa@vip.163.com

十、竞赛办法及相关规定

(一)执行《中国学生徒步定向竞赛规则》。

(二)比赛地图执行《国际定向运动地图规范》(2000 版)或 《国际短距离定向运动地图规范》(2007 版)。

(三)执行《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》。

(四)运动员所报项目不得无故弃权(除经大会医生检查,确认因伤病不能参加比赛,并经大会同意者外);凡无故弃权者, 将依据《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》和《中国学生徒步定 向竞赛规则》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并不得参加后续的比赛。

(五)每场比赛运动员凭参赛证进行检录。

(六)仲裁、裁判员由执行单位选派。

十一、录取名次与奖励

(一)单项录取办法

1.高校精英组、高校专业组、军事院校组、本科甲组、乙组、 丙组和专科甲组各单项(男、女、混合)录取前 8 名和三等奖(第 9 至第 15 名);

2.高中精英组、高中组、初中精英组和初中组各单项(男、 女、混合)录取前 8 名;

3.不足 8 人(队)参赛的项目,按实际参赛人数(队)减 1 录取;

4.单项比赛成绩相同者,名次并列,无下一名次;

5.根据定向比赛特殊性,承办单位(漳州市)各代表队在比 赛中取得的名次与其他省市各代表队并列计取;定向分会主席单 位单独排名;

6.当某省各代表队在取得了某单项比赛的全部前 6 名成绩时, 后面取得成绩的运动员的名次与其他各省市运动员并列计取(即第 7 名、第 8 名并列计取);

(二)团体总分计算方法

1.团体总分为各单位各组别参赛运动员前八名积分之和。混 合比赛运动员积分只计入团体总分,不计入男子或女子团体总分。

2.各单项比赛前八名分别按 9、7、6、5、4、3、2、1 计分; 取前七名则按 9、7、6、5、4、3、2 计分,以此类推;集体项目 比赛前八名分别按双倍计分计算。

(三)奖励

1.分别设高校精英组、高校专业组、军事院校组、本科甲组、 本科乙组、本科丙组、专科甲组、高中精英组、高中组、初中精 英组和初中组团体总分奖及各组别男子、女子团体总分奖。团体 总分高者,名次列前,如遇得分相等,获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, 以此类推。

2.对获得各组别团体总分、男子团体总分、女子团体总分前 8 名的队伍颁发奖杯。

3.对获得各组别各单项前 3 名的运动员颁发奖牌和获奖证书。

4.对获得各组别各单项前 4 名至 8 名及三等奖的运动员颁发 获奖证书。

(四)颁奖在赛事中心或竞赛中心颁发。奖杯、奖牌、奖章按照中国大 学生体育协会要求统一制订,并颁发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成绩证 书。

十二、资格审查

(一)为端正赛风,体现比赛的育人宗旨,各单位须按照本 规程对报名参加比赛的运动员资格进行严格审查,严格把关,杜 绝违反规定、弄虚作假、冒名顶替等行为的发生。

(二)组委会设立“资格审查委员会”,负责参赛运动员的资 格审查工作。

(三)对以弄虚作假、冒名顶替等行为参加比赛的运动员,“资 格审查委员会”在报名后或比赛前发现并查实有弄虚作假、违反 规定者,取消其比赛资格并不得补报和更换其他运动员;如在比 赛中或比赛后发现并查实有弄虚作假、违反规定者,取消比赛资 格和获奖名次,并向其所属学校通报。

 十三、经费

(一)场地、地图、器材及比赛中运动员住地与比赛场地往 返的交通费用、与会工作人员的费用等各项开支由承办单位解决。

(二)各单位在报到时向大会缴纳以下费用: 参赛费:个人项目每人每项 60 元,集体项目不收取费用。食宿费:编内人员 180 元/天/人。

注:赛程报到至离会共计 8 天,所有在编参赛人员统一按照 7 天收取费用,不可晚报到或提前离会,晚到或提前离会费用不退。

十四、报到事宜

(一)具体报到地点、联系人和有关住宿信息,请关注“中 国大学生体协定向分会网 www.cuoa.org”公告。

(二)所有单位都必须在报到当天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 办理报到事宜,领取运动员注册卡、参赛证、秩序册及有关竞赛 资料,其余时间一概不予受理。

(三)运动队报到时必须上交健康证明与有学校盖章、领队 和所有运动员签名的《团体报名参赛者承诺书》和《反兴奋剂承 诺书》,没有上交的单位将不允许参赛。《承诺书》请在“中国 大学生体协定向分会网 www.cuoa.org”下载。

(四)报名后,如参赛单位不能报到参赛的,务必在赛前 15 天以书面形式向主办单位提出申请。如无申请而直接退赛的,将 取消该单位下一年度的参赛资格,并予以通报。

十五、联席会议

领队、教练员和裁判长联席会议于报到当日 19:30 在赛区召 开。各参赛队伍必须派领队或教练员按时出席,不允许其他人员代替出席,否则将不接受该队对本次联席会议涉及内容的投诉并 不允许参加第一场比赛。

十六、公示和申诉

(一)报名结束 7 个工作日后,所有单位报名表将在“中国 大学生体协定向运动分会网 www.cuoa.org”公示 5 天,请各队伍 核对和相互监督。

(二)公示期间,主办单位受理各参赛单位对运动员资格的 申诉。比赛期间及赛后继续接受对运动员资格的申诉,但对申诉 实行赛后处理;申诉时须提交有领队签字的书面材料,同时交 2000 元申诉费。如属实则取消该队比赛成绩和名次,并按照实际情况 进行处理有关个人及参赛单位,其他运动员(队)所获奖名次不 变。

十七、安全管理

(一)参赛单位应加强内部管理,严格纪律,实行领队全程 负责制。

(二)参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,请各单位在比赛前做好健 康检查。

(三)领队(教练)要对参赛人员进行预防传染病、食物中 毒及其他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,增强参赛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 保护意识。

(四)住地和比赛场地间往返交通由大会统一安排,各参赛 单位必须安排运动员于指定的时间在指定的地点乘车,提前和延 误乘车将按竞赛规则的规定处理。

(五)参赛人员在比赛期间不得自行在外食宿,不得私自组 织旅游或参与游泳。

(六)为给参赛人员提供更好的意外保障,参加本次比赛的 所有运动员、教练员、领队等,必须在报到现场统一办理户外高 风险运动保险(意外伤害、伤害医疗等基本条款和附加保障条款 及具体金额由大会统一制定),未按要求办理保险的单位不得参 赛。

十八、其他

(一)比赛期间,运动员如遇受伤(经大会医生检查,确认 因伤病不能参加比赛)等合理理由,可替换其他运动员参赛。替 换运动员必须是秩序册上同组别,且比赛当天没有其他比赛任务 者。变更申请必须在比赛前 1 天下午 14:00 至 20:00 之间书面提 出,经由分会批准,并缴纳变更费 100 元人民币/项后方可办理更 改手续(变更费只提供收据)。进入决赛的运动员不允许替换。

(二)凡对参赛运动员的成绩、裁判员判罚有异议提出申诉 者,必须在比赛成绩公告后一小时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经领队签 字的《申诉报告书》及 2000 元申诉费方可受理。如胜诉申诉费原数退还;如申诉无效申诉费交组委会处理。

(三)为加强对参赛队伍的管理,保证赛会各项工作的顺利 进行,各参赛队伍在比赛期间须交纳 3000 元“保证金”。对在比 赛期间未发生违纪行为的代表队,将如数退还“抵押保证金”。

(四)各代表队自备队(校)旗一面,尺寸颜色不限。

十九、未尽事宜(如报到事宜、赛事信息指南、赛事服务指 南等)将通过“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定向分会网 www.cuoa.org” 发布相关信息。

二十、本规程解释权属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定向分会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附件:2018年全国学生定向锦标赛通知及竞赛规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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